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章程 - 正文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招生章程
来源: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4-22 10:38:12 【字体:小 大】

2008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0853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隶属于北京市教委。学院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01年被批准为全国院校长(专科层次)培训基地。2002年成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院校。2003年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被教育部评为优秀院校。2004年被北京市评为“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评估,入选“十一五”时期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一、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六、外语语种:除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外,其余专业不限

七、男女比例:不限

八、录取规则: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省(市)招生办规定执行。

九、学费标准:6000元/人.年

十、住宿费:900元/人.年〈6人间〉;550元/人.年〈8人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证书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十三、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给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协助贷款,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发放困难补助款。

十四、学院设立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智育奖学金、日常量化考核综合奖学金和单科奖学金。

十五、其它:

招生咨询电话:010-88903872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2

网址:http//www.bgy.org.cn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3月16日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